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3 月 19 日桃教特字第 1100017339 號函辦理。
二、 研習講師:士林地方法院,吉靜如少年調查保護官。
三、 研習主題:普通班情緒問題學生行為處理。
四、 研習對象:特教教師、一般教師、特教助理員及學生家長等, 80 人為上限。
五、 研習時間: 110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13:00~16:00 。
六、 研習地點:瑞豐國小社會教室(一),學校地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 933 巷 40 號。
七、 報名事宜:請於 5 月 26 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登錄報名-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09)學期(下)登錄單位(瑞豐國小)報名。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 注意事項:本研習活動請配合防疫措施,量測體溫及酒精消毒,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
十、 聯絡人:瑞豐國小特教組長施羿伶,電話: 03-3682787 分機 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