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案活動係為提倡珍惜水資源,鼓勵本市學生及家長進行 家庭生活節水,提升學生之環保意識並促進節水成效。
旨揭計畫活動方式原為活動期間(110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20 日) 至活動專屬網站(https://tyc-water.eduweb.tw)上傳 110 年 5 、 6 月份任一期家庭水費帳單並登錄基本資料,當期節 水率較前期減少 5%以上者即可獲得抽獎資格。
惟為擴大本 案活動節水成效,本局將「4 月份」家庭水費帳單亦納入參 與活動條件中,即學生若上傳 110 年 4 、 5 、 6 月份任一期家 庭水費帳單,倘該期水費單符合本案活動之節水標準,皆 可獲得抽獎資格。
為肯定達成本案活動節水標準之參與者,將頒發每位參與 學生「節水達人獎狀」1 紙,以茲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