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觀音區觀音國民小學 111 年 5 月 16 日觀小學字第 1110003117 號函辦理。 二、 參賽資格:桃園市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 111 年度在學學生。 三、 參賽組別:低年級、中年級及高年級,共三組。為提升本市國小學生能源知能及創意、鼓勵擴大參與,請市內國民小學 24 班規模以上者每校至少提供作品 1 件;未達 24 班規模之學校得自由報名參加。 四、 實施辦法詳如附件,或請逕洽觀音國小學務處衛生組長 ,電話: 4732009 分機 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