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二、工作內容:
三、聘期:
(一)本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聘期:第一學期為109年 08月 31日~109 年 1 月 20 日;第二學期為 110 年 2 月 18 日~109 年 06 月 30 日(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支薪)。
(二)聘任期間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58元,補助額度每天四小時,每月上班時數依實際上班天數而定。
(三)到校服務時間原則上為上午 8時至下午 4 時(依實際學生服務時間予以彈性調整)。
(四)服務期間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36 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學期必須參加本市特教相關研習至少 5 小時。
四、報名日期:
自109年8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2時前至輔導室報名。應親自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或通訊報名),備妥證件當場進行資格審核。
五、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22號)。電話:03-3682943#610
六、報名應攜帶證件:(正本驗訖後發還,影本留存)
﹙一﹚報名表乙份。
﹙二﹚簡歷自傳乙份。
﹙三﹚國民身分證。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本人脫帽正面二吋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
七、甄選日期:民國109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前報到, 09時00分起進行甄選程序。(逾十分鐘未報到者,取消甄選資格,不得異議。)
八、甄選方式:
(一)口試:學經歷、特教相關實務經驗占百分之三十五,擔任此工作之 價值觀念、態度、看法占百分之三十、表達能力占百分之二十、偶發事件處理能力占百分之十五。
(二)依甄選總成績高低錄取,如總分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