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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衛生組長 - 學生競賽 | 2022-06-28 | 點閱數: 199

一、    依據本局 111 年 3 月 10 日桃教體字第 11100189016 號函辦理。
二、    旨案係為強化本市校園樹木保育照護知能,激勵親師學生校 園樹木保育關懷情意,深耕愛樹護樹之環境素養 ,落實環境行動之永續發展。
三、    本案活動訊息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在學學生。
(二)    送件時間: 111 年 8 月 1 日(星期一)起至 111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慿),請各校彙整作品後送件。
(三)    送件方式:每位參與者皆需檢附參賽報名表及親筆簽名之著作權使用同意書紙本(如附件一)、參賽作品簡介(如附件二),於徵件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小(地址: 32443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二段 389 號)輔導室收,並請於信封處註明「養愛護樹木-最美校樹繪畫比賽」字樣)。
(四)    詳細競賽內容請參閱附件。
四、    相關活動諮詢請洽宋屋國小輔導主任郭義宏,電話: 03-4933654 分機 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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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函轉教育部「111 年度校園樹木徵文競賽」修正版海報及簡章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局 111 年 11 月 25 日桃教體字第 1110114195 號函諒達。
二、    由於海報之日期誤植,教育部轉知此更正版海報,並鼓勵貴校踴躍報名參與,簡章內容不變。
三、    旨揭競賽內容重點說明如下:
(一)    參加對象:分為國小組(四到六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及教師組(包含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生組由 1 至 3 名學生組隊, 1 名教師指導;教師組由 1 至 2 名教師組隊,皆不能跨校組隊及重複報名,惟參賽教師可同時擔任一隊學生隊伍之指導教師。
(二)    競賽形式:以校園原生種樹種為主題,拍攝至少 1,600 像素寬或高之照片至多 5 張,以短文、散文、詩詞等方式闡述樹木故事,並介紹學校之愛樹護樹行動,文字與圖片需進行排版設計。
(三)    審查方式:由教育部籌組評審團進行評選審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教師組,每組各取前 3 名共計 24 隊(第一名共 4 隊,團隊獎金新臺幣 1 萬 5,000 元;第二名共 8 隊,團隊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第三名共 12 隊,團隊獎金新臺幣 5,000 元,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學生組指導老師獎勵金 2,000 元)及佳作數隊,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獎金頒發不含佳作)。
(四)    本競賽業於 111 年 11 月進行公告, 112 年 2 月 28 日截止收件,採線上繳交作品方式辦理,獲獎名單預計於 112 年 3 月底進行公告。
(五)    相關報名資訊請參閱競賽簡章,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窗口國立嘉義大學森林系伍助理,電話 05-2717470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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