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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因故無法參加期末紙筆評量之說明:
- 考量各年級學生需求人數及考試科目各不相同,且學校空間及監考人力不足等因素,無法提供特殊考場服務。
-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定期評量,經學校核准給假者,例如:『確診』之學生;考量期末評量後,各科老師須完成考卷批改、成績計算、獎狀印製、頒發等,故補行評量期限為1月16日中午12點前,假若『確診』居隔後之到校日超過此期限,則不再進行補行評量,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 學期成績=期中評量50%+期末評量50%(比例維持不變)。
- 期末評量成績(國、數、社、英、自)=(期末紙筆評量成績=期中紙筆評量成績50%)+期末平時成績50%計算。
- 期末評量成績(健康)=平時成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