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教育局 113 年 3 月 6 日桃教特字第 1130017277 號函辦理。
二、 研習時間: 113 年 8 月 29 日(四)下午 13 : 00 至 16 : 00 。
三、 研習地點:本校 3 樓會議室。
四、 研習主題:從特殊生行為談教師管教策略與作為。
五、 研習講師:台灣基隆地方法院吉靜如主任調保官。
六、 參與對象:以本校校內職員、特教教師、特教助理員優先錄取,若有餘名額開放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家長。
七、 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始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13)學年(上)-點選「登錄單位--平興國小」報名。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參與人員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假登記。
九、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十、 場地座位有限,非本校教職員報名後請與承辦人員聯絡,確認報名狀態後再行前來,恕不接受現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