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桃園市童軍會辦理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 118 期輔導人員木章訓練一案,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童軍會 113 年 9 月 3 日 113 桃童理字第 113047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訓練時間: 113 月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星期四至日)。 |
(二) | 訓練地點:石門營地。 |
(三)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止。 |
(四) |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36 小時。 |
(五) | 工作人員會報及營地建設: 11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
三、 | 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如遇假日得於 2 年內核實補休。 |
四、 | 檢附本案活動實施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
五、 | 本案活動聯絡人:桃園市童軍會徐麗美小姐(電話: 03-2181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