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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衛生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4-11-12 | 點閱數: 22
主旨: 請貴校持續加強宣導生病不上學,並落實腸病毒相關防治工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 113 年 11 月 4 日桃衛疾字第 1130104912 號函辦理。
二、 疾管署監測數據顯示,第 43 週(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6 日)全國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平均罹病率高於前三週平均值,請貴校持續關注校園疫情變化及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習慣。
三、 請貴校落實下列腸病毒防治措施:
(一) 提供老師、學生與家長正確之腸病毒相關知識。
(二) 洗手台放置洗手乳或肥皂等洗手用品,並教導學生正確洗手步驟及洗手時機。
(三) 現仍處腸病毒流行期,建議校園內可改用 1,000ppm 濃度漂白水並提高消毒頻率,尤其需加強學生經常活動之公共空間等高風險場地。
(四) 如校園內出現腸病毒個案,建請暫緩跨班活動直至疫情需緩為止,如遇放學時間等無法避免跨班接觸時,請輔導學生配戴口罩並遵守咳嗽禮節。
(五) 落實生病不上學,感染腸病毒之學生應以發病日起算,請假在家休息 7 天,以減低傳染的機會。
(六) 學校如有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感染(含疑似感染),應於發現或知悉病童時起 48 小時內,至「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作業。
(七) 自 4 月 22 日起本市符合「桃園市腸病毒防治措施」第 5 項規定,全市行政區校園及機構須執行 1127 停課標準(同 1 班級 1 周內有 2 名腸病毒病童時,該班停課 7 天),執行至脫離流行期為止。
四、 相關宣導影片可自行運用(網址: https://reurl.cc/MONzrW )或至疾管署下載(網址: https://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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